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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条件和工作程序

更新时间:2015-10-31 09:34:18 | 来源:人文新闻中心 | 编辑: | 点击数:75,815

一、发展党员的条件:

1、发展党员的年龄必须满18岁,未满者,不能被接收为党员。

2、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愿为实现党的纲领而奋斗,愿意在党章规定的要求下自觉行动。

3、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活动中,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必须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及活动。

4、入党动机端正。正确的入党动机应该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和实现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而努力奋斗。不能为了图虚名、图荣誉、单纯追求个人利益而入党。

5、思想觉悟高,有是非观念。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正确处理好个人与他人、集体、国家的利益关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不谋私利;坚持原则,敢于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维护学院的稳定。

6、组织纪律观强,遵守法纪。要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领导与被领导、上级组织与下级组织的关系,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愿意按期交纳党费,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的行为。

7、群众基础好。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的优良传统,要积极投身到人民群众中去,广泛听取和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利益,为群众做好事,同事、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搞好团结,关系融洽。

8、教职工中发展党员还应重点看其是否做到以下几点:(1)工作努力,积极承担教学、行政或后勤工作任务;(2)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廉洁守法,率先垂范,无迟到、早退、旷工或教学事故发生;(3)敢于承担责任,有大局观念,关心学院的发展。

9、在学生中发展党员还应重点看其是否做到以下几点:(1)学习刻苦,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及专业技术知识,学习和操行成绩优良,学年或学期成绩应在全班排名中上水平;(2)工作表现突出,认真负责,积极肯干,大胆创新,严格要求自己,起好骨干和表率作用;(3)集体观念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4)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5)有是非观念,敢于同坏人坏事或不良倾向和行为作斗争;(6)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三好生”的优先发展。

 

 二、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应有如下内容:

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如对中国共产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的认识;中国共产党的发展过程,执政党的地位,作用的认识。

2)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和作风等方面的主要情况。

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今后努力的方向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等。

此外,为了尽快地得到党组织对自己的全面了解,申请人应将自己的履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政治历史问题和受过奖励、处分等需要向组织上说明的事,写成材料交给党组织。

2、党支部培养考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上报发展计划。

党支部对申请人和团组织择优推荐的培养对象,是否符合要求入党条件进行初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分配正式党员找其谈话,对其进行培养。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由支部签署意见。

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必须是培养考察一年以上,政治历史清白,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由支委或支部大会通过上报党委组织部门。

党组织发展党员时,必须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坚持“积极慎重”,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而不能随心所欲,突击发展。

3、党委组织部门集中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一般情况下,每年培训两期。上党课时,可以邀请要求进步的青年团员参加。培训后,组织考试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上党课必须自始自终,不能缺席,如因特殊情况要及时补上,未经培训,原则上不予发展。

4、团组织做好推优工作,填写推优表。

学生及青年团员的教职员工,由团委进行推优工作,每年进行1至2次,认真填写推优表,向党组织推荐。党组织根据团组织推优情况及考察情况,确定发展对象。团组织应积极主动到各支部了解情况,做好推优工作。

5、党支部召开座谈会或个别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对象,通过基层座谈了解,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后,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拟出重点(正式)发展对象报党委组织部门,上报时,应附如下材料:

1)入党申请书,思想、工作和学习汇报及体会。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培训结业证书。

3)团委推荐意见(推优表)。

4)党内外群众意见(记录),学生应有班主任的书面材料和意见。

5)本人简历、担任职务评优奖励情况,每学期或学年的学习成绩和操行分排列名次。

6)政审调查材料。

7)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意见。

8)本人家庭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父母和配偶姓名及工作单位。

上述材料不齐,不予审批。

6、组织部门及有关领导初审发展人员并进行“公示”。

由党委组织部门组织,请党委主管书记、行政主要领导、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团委书记、学生处长,有关系、处(室)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初审、筛选、确定正式发展人员,进行“公示”,下发《入党志愿书》。

7、填写《入党志愿书》

《入党志愿书》是经过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考察初审认为可以吸收入党时,由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向党组织反映自己真实情况,表达自己的入党愿望而填写的一种表格。在党组织或介绍人指导下,由入党积极分子本人严肃认真的填写,字迹要清楚、端正、不能潦草。当上级党组织批准其转为正式党员以后,《入党志愿书》就成为党员本人的永久性档案材料。

8、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是发展党员必须履行的手续之一,是一个严肃、庄重的会议。会议的程序是:

1)申请人党人宣读《入党志愿书》和需要说明的问题。

2)入党介绍人介绍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

3)到会党员发表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表明态度。

4)申请入党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5)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申请人的入党问题进行表决。

9、党支部填写决议并上报党委审批。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是上级党委审查批准的重要依据必须真实地,实事求是的填写支部大会上决议,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既写长处,又指出不足,不能只写优点。决议应写到会的党员人数,有表决权的党员数,同意和不同意党员数。通过决议的日期,由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上报党委审批。

10、党委派人谈话。

上级党委在批准申请人入党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地了解审查。谈话人一般由党委委员或党组织委员担任。谈话前被指派谈话人要对谈话对象的 《入党申请书》及有关资料认真进行审阅。谈话中着重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思想觉悟和现实表现,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提出希望。谈话后,认真地填写谈话情况和意见。

11、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应在三个月内审批,做出批准与不批准的决定。党委会决定后,党委组织部门填写审批意见,党委书记签名并加盖党委印章。组织部门书面通知支部书记发展党员情况,即审批结果。

12、党支部负责人与预备党员谈话。

党支部接到 通知后,即找其谈话,说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预备党员的权利和义务(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交纳党费的规定,介绍党的生活制度,近期的主要任务,今后努力方向等。

13、党组织主持预备党员宣誓。

经党委批准后的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这是入党手续之一,也是对新党员的一次庄重、严肃的教育,使入党的同志终生牢记自己的誓言,并努力付诸于实践。宣誓仪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时机和范围举行,由党委或党支部主持举行。

14、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中的工作,党支部继续对预备党员培养考察。

1)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进一步了解党的性质、纲领和目的,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2)努力在实际工作中锻练自己,正确对待和处理革命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处处起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党交给自己的任务。

3)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参加党的有关会议,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交纳党费,增强党的组织纪律观念。

4)积极协助党组织对自己的考察定期向党组织作思想、工作汇报,对党忠诚老实。

15、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是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最后一道程序。即:

1)本人申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结合预备期的工作进行审查。

3)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请上级党委审批。

4)上级党委审批后,将审批结果通知党支部,党支部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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