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学教研室
生态环境法学教研室成立于2019年,何燕飞老师任第一届教研室主任,2021年,由肖海莺老师任教研室主任,2022年底由周婷婷老师担任教研室主任。
生态环境法学教研室现有教师9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1人,讲师1人,助教4人,拥有博士学位教师3人,硕士学位教师6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人,兼职律师4人。教研室教师承担国家社科基金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0余项,在核心期刊发表文章10余篇。
教研室成员杨武松教授荣获“贵州省第二届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创新人才”“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先锋”称号,被聘任为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专家顾问、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贵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和贵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教研室成员周婷婷教授被认定为贵州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教材审核专家库成员,被聘任为修文县人民法院审判咨询专家等。
教研室教师承担的专业基础课程有《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专业必修课程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民事诉讼法学》和《债权法》等;专业选修课程有《仲裁理论与案例》等;实践课程有《乌江生态法治保障理论与实践》《公益诉讼案例分析》《模拟法庭》和《法律热点社会调查》等。
教研室成员:
教授3人:杨武松(院长)、陈志(返聘教授)、周婷婷(主任)
副教授1人:李毅
讲师1人:安喜芬
助教4人:肖海莺、何欣子、周律初、邓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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